慶陽市西峰城區校園周邊環境整治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qysggzyjy.cn在線免費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 3月 30 日 15 時 3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QYZC2021-0008-1
2.項目名稱:慶陽市西峰城區校園周邊環境整治項目
3.預算金額:人民幣肆佰零伍萬元整(小寫:4050000.00元)
4.最高限價:無
5.招標內容:
西峰城區校園周邊環境整治項目;含貨物的生產(采購)、運輸、交貨、安裝、調試、到貨驗收、售后質保等相關服務;(具體參數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60個日歷天內完成供貨及安裝調試。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根據財庫【2020】46號文件規定,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型企業的采購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
(3)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需提供采集人繳納社保證明及殘疾人就業花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以上復印件加蓋投標企業公章,真實性以網上檢查結果為準;
3.2、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前6個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繳納稅收證明材料及繳納社保證明材料;
注: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應當包括繳納專用收據和清單。清單顯示的供應商法人、法人授權代表、項目負責人、項目其他人員的社會保險繳納期限,應當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本單位至少前6個月。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當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3.3、投標人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函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4、投標人須提供參加本項目前3年無介入訴訟仲裁案件的相關證明文件;
3.5、投標人須提供供應商誠信承諾書;(見格式文件)
3.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投標人提供書面聲明;
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D |